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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歇业”非彼“歇业”

浙江宁波市奉化区零售户李先生问:受疫情影响,我店铺的生意不太好,想回老家住一段时间,近期打算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歇业手续,请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也要办理歇业?

宁波奉化区局工作人员周周答:您好!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市场主体决定歇业,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市场主体延长歇业期限,应当于期限届满前30日内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备案的歇业期限届满,或者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持证人在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提出歇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需要暂时停止经营业务1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停业前提出停业申请。申请停业期限应在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且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恢复营业申请。

您打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歇业手续,这里的“歇业”是指市场主体自主决定“休眠”,暂时停止经营。而在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中,“歇业”指的是不再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并非您期望的暂时停止卷烟经营。因此,您应当到烟草专卖局办理停业手续,停业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许可证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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