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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涉烟广告』该治,但『一蔽了之』不是最好的办法


该来的总会来,该面对的总要去面对。

 

事到如今,再去讨论微信「涉烟广告」治理是否简单粗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悲壮、愤懑或者憋屈、无奈也不过是个体的情绪表达,尤其考虑到代表行业官方——仅仅只做内部信息传达——的公众号也被屏蔽,除了十分的错愕与意外,更让所有的从业人员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与其感叹微信下手太绝,不如体谅他们「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苦衷与难处。

 

微信『涉烟广告』该治,但『一蔽了之』不是最好的办法

 

在注重结果、强调效果的语境中,我们都必须接受并承担这样的后果。

 

从2016年7月4日,《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至今,互联网上的烟草广告几近绝迹,在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8年互联网烟草营销数据监测报告》中,也强调所抓取的相关信息以烟草代理商销售信息最多,所占比例超过四分之三,这样的信息和信息源,本质上同车站码头兜售「手机要不要、手机便宜卖」的蟊贼没有区别。

 

微信『涉烟广告』该治,但『一蔽了之』不是最好的办法

 

事实上,类似于小红书之类的App所传播的烟草信息,其发布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最近冒出来的电子烟,抓住眼前的法律空白和监管盲区,利用消费者的好奇心、新鲜感,发布各种软文广告、诱导消费;另一类是不法商贩利用互联网平台违法贩卖销售卷烟——包含大量普通消费者真假难辨的假冒、走私卷烟——这本身也是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市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

 

对于这些明确的违法行为,该关闭的要关闭,该严惩的要严惩,我们也坚决支持有关部门和相关平台施以重拳、辣手治乱。

 

然而,对于那些行业性、政策性和信息类、服务类的公号平台,只要不利用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不开展烟草营销、不传播卷烟品牌——也理应依法予以保留,特别是广大消费者、几百万零售客户和烟叶种植户日常需要——包括产品验真、市场监管、自律互助——等必要的行业信息服务,不能因噎废食出现服务真空,也不能因为缺乏清源而难以净化污染。

 

如果这样的信息公开就能诱导消费,那想来一定是这一届烟民不行。

 

反过来,真正需要治理打击的——比如那些以测评、分享为幌子软文风十足、诱导性强烈的传播内容,以及各种平台上林林总总的卖烟信息——目前仍然面临着监管难度大、治理成本高的问题。4.20之后,也仍然还有为数不少的「漏网之鱼」。我们充分理解微信的平台责任,更支持长效治理,但也拜托尽量减少错杀无辜,把人家行业官方服务号给屏蔽了确实让人有点欲诉无门。

 

另外一方面,互联网上还有大量质素低劣、东拼西凑、颠倒是非的黑烟草、骂烟草的信息污染,这些内容往往为骂而骂、为黑而黑,以各种夸张惊悚的标题来制造噱头、吸引眼球,对于这一类标题党、拼凑团,不仅烟草深受其害,其它行业也饱受癣屑之痒,消费者更是不堪其扰。 能力有多大、责任有多大,也希望各家平台与时俱进地继续提高「屏蔽什么」、「怎么屏蔽」的能力与水平。

 

所以,我们呼吁微信为那些代表行业官方——仅仅只做内部信息传达——的公众号予以解封、解禁。相信顺利完成申诉之后,微信也会给出合法、合理的结果。同时更呼吁,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清朗的网络环境,离不开互联网管理者、参与者、使用者的共同维护,知敬畏、守底线,少打一些擦边球、少一些心存侥幸。遵纪又守法,文明你我他。

 

站在烟草的角度,尽管政务类、服务类的公号被封有点哭笑不得,但微信治理「涉烟广告」其实也是一次极好的问题自查、改革倒逼,如何在新媒体条件下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更好地打击涉烟违法行为,更好地维护客户利益,既需要守住底线红线,该清理的要清理,该封停的要封停;也需要更加系统的规范和要求,合理地提供必要的功能满足和服务保证。

 

如果能借这个契机,让烟草从严格规范到更加的严格规范,让那些假借烟草之名而浑水摸鱼的真李鬼——包括屡碰底线的电子烟——绳之以法,那些被错杀者倒也「死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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