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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广告有 “雷区” 零售户莫“触雷”

随着新广告法的颁布实施,国家对烟草广告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烟草广告的“根据地”越来越小,对违反者的处罚也越来越重。不言而喻,吸烟有害健康,国家对烟草广告必须严格监管。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烟草广告管理形势不容乐观,只有依法监管、依法治理,才能切实维护市场的良好秩序,树立烟草行业社会责任形象,保护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体健康。

 

作为卷烟零售户,大家整天与诸多的卷烟牌号、规格、价格打交道,多多少少知道一些烟草品牌传播语和新品卷烟风格及“卖点”,甚至比烟草业内人士知道得多。卖烟先懂烟,这固然是好事情,但笔者认为,零售户除了懂烟,还要了解一些烟草广告的常识和“禁忌”,切莫违反广告法,稀里糊涂被查处。下面,笔者采取问答的形式,回答几个零售户常关注的问题。

 

商店招牌不能出现卷烟商标

 

问:今年春节过后,一个白酒经销商上门推销,答应给我换门头,我很高兴,建议把“中华”、“芙蓉王”、“玉溪”等几个高档卷烟的图案印在招牌上。经销商摇头说,户外广告不能出现烟草商标图案。请问国家有这个规定吗?

 

 

答:这个问题问得好,也是许多新办证户制作招牌容易出现的问题。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不难看出:该条文明确规定,国家禁止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什么是户外?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大街小巷、楼顶墙面、可以形象地比喻:户外就是“露天下”。

 

有人说,既然户外不能发布烟草广告,那么国家允许在室内设置烟草广告。其实,也不是这么回事。新的烟草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各类候车室、影剧院、会议室、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对烟草零售店而言,户外就是经营场所外部,如门头招牌、商店橱窗等。广告法明确规定,烟草广告不得有吸烟形象、未成年人形象、鼓励、怂恿吸烟的、表示吸烟有利于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以及其他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的。因此,大家必须知道此规定,把好门头招牌关,误踩烟草广告“雷区”。

 

不能向未成年人发送烟草广告

 

问:前段时间,某中烟公司促销员进店宣传新品,给了我一沓产品彩页,印刷十分精美。为了扩大宣传,我打算让上初中的儿子发给同学。不知道这个做法可行吗?

 

答:这个做法肯定不行。

 

新颁布的《广告法》第二十二条有一项内容: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虽然彩页不是你印制的,但也要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该条文所指的“任何形式”,既包括宣传彩页、还包括微信、QQ、短信等信息载体。

 

为什么有此规定?一方面,吸烟有害健康,另一方面,烟草专卖法明文规定: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如果向未成年人发送烟草广告,显然与烟草专卖法相违背。

 

打火机不能印制烟草广告

 

问:去年腊月,一个打火机推销商对我说:如果进他的打火机,可以在打火机上面印制店里的卷烟牌号,能宣传卷烟产品,提高卷烟销量。我觉得这个点子好,有创意,不知道能不能这样做?

 

答:不能这样做。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规定: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打火机属于商品,在上面印制烟草内容,虽然“点子”新、有创意,但也是烟草广告禁止的,除了打火机,其他商品比如水杯、扇子、雨伞等商品,都不允许印制烟草广告。因而,不论是经销商提议,还是店主要求,都是错误的想法,不要去做。

 

网上不能发布烟草广告

 

问:最近新进了几个卷烟新品,出售慢,积压多,影响资金正常周转。正好客户自律组织建了微信群,我自己还有朋友圈,人数多,想问一下,能不能在群里和朋友圈宣传新品卷烟?

 

答:不可以。

 

新颁布的《广告法》第二十二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同时,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第四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第五条规定: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由上面的诸多规定可以看出,国家禁止烟草广告的范围很大,而互联网、微信、QQ、公众号均属于大众传播媒体。所以,在这些平台发布烟草广告肯定是违法的。

 

建立客户自律群,是为了方便客户学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卷烟营销、安全经营、客户自律等方面的知识,而不是用于烟草广告的,更不是联系买主、私下调剂货源的。

 

因此,零售户要在群里“冒泡”前,要有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要严格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不能在微信群、朋友圈或个人公众号里发布烟草广告,否则就要面临被举报、屏蔽和处罚的风险。

 

商店对外显示屏不能发布烟草广告

 

问:为了提高店铺档次,最近我在店外安装了一个小型电子显示屏。请问一下,显示屏上能不能出现卷烟牌号规格及价格?这算不算烟草广告?

 

答:不能出现卷烟牌号规格及价格,这也算烟草广告。虽然说,电子显示屏随开随关,内容能更新,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广告牌,但如果电子显示屏放置户外,便具有广告宣传作用,和户外广告牌并无两样。因此,不能在店外电子显示屏上发布卷烟信息,更不能介绍卷烟吸食风味风格等。

 

不能在户外设点宣传卷烟

 

问:最近,得知烟草局在广场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给消费者讲解真假烟识别常识。我问一下,作为合法的零售户,能不能利用这个机会,在广场上宣传卷烟新品,让消费者品吸,增强消费欲望,提高卷烟销量?

 

答:不能这样做。烟草行业对卷烟促销活动有明确规定,除了中烟公司可以开展卷烟促销活动外,零售户不能开展卷烟促销活动。同时规定,中烟公司在某地开展促销活动,必须向当地烟草专卖内管部门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开展。

 

零售户在各自经营场所内向消费者宣传讲解新品卷烟,让消费者品吸,征求消费者意见和建议,这是允许的,也是合法的。

 

总之,吸烟有害健康。从新颁布的广告法看,国家已全面禁止户外烟草广告,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等等这些,不是为难烟草人和零售户,而是社会进步、时代发展的需要,更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共同责任。因此,在日常经营中,卷烟零售户既要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也要遵守广告法相关规定。唯有这样,才能理直气壮经营,平平安安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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