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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零售店能卖加热不燃烧卷烟吗?

近年来,加热不燃烧卷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难免会有些朋友想买来试试,而作为零售户,自然也想进点货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但是零售户可以销售吗?

 

图片来源:网络

 


江苏灌云县零售户钱先生:

我已经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最近有不少顾客来问国外的加热不燃烧卷烟,我可以进货并销售吗?

 

 

加热不燃烧卷烟是一种新型烟草制品。经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加热不燃烧卷烟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属于烟草专卖品。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按理来说,有了烟草证,加热不燃烧又是烟草制品,应该可以进货了吧?

 

但是!目前加热不燃烧卷烟并没有任何烟草公司提供货源,市面上的这些加热不燃烧卷烟全都是通过走私渠道进入中国市场的,不仅会扰乱中国卷烟市场秩序、影响国内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还会对我国烟草税收造成严重影响。

 

2017年6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的通知中就指出,市场上出现的进口加热不燃烧卷烟均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在国内销售。

 

因此,即使取得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目前也不能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

 

 

若是试图绕过烟草局,私自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下场铺子妹已经帮大家找到了:

 

地点:浙江宁波

时间:2017年10月

 

2017年10月22日,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行动,在广东、深圳、北京、黑龙江及辽宁等地,同时实施收网行动,成功抓获涉案人员13名,现场捣毁窝点5个,查获各类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3000余条,涉案金额上亿元。

 

图片来源:浙江宁波烟草局

 


地点:上海

时间:2018年1月

 

2018年1月18日,徐汇警方破获本市首例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卷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现场缴获部分著名品牌卷烟6700余条及电脑、银行卡、优盾等作案工具,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

 

图片来源:看看新闻网

 

地点:河北

时间:2018年7月

 

石家庄烟草局根据一条微信线索,顺藤摸瓜锁定了一个以微信、淘宝为渠道售卖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犯罪团伙,查获加热不燃烧卷烟1500多条,涉烟案值500多万元。

 

图片来源:Augus丶Wang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经营假冒加热不燃烧卷烟,情节严重的,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维护烟草专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零售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每一个烟草零售商都应该树立起自觉抵制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意识,要懂得这是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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