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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签订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近日,笔者在走访市场时了解到,一位零售户因与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未明确相关义务导致发生纠纷,不得不停止经营,现正准备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为此,笔者总结出签订租赁合同时的几点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零售户与出租人签订的属于商用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明确租赁房屋所属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应要求出租人提供所租赁房屋的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应先审查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例如该租赁房屋是否属于共有且共有双方是否同意出租,该租赁屋权属是否存在争议等。否则租赁合同将成为无效合同。

  明确租赁房屋的用途。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般会约定所租赁房屋的用途,用途一旦明确约定,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尤其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明确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租赁双方当事人,应该约定租赁房屋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明确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如采用银行转账,应当注明户名、银行账号。同时,可以实行按月、按季或者是按年支付等,并规定具体支付日期,可适当设定宽限期。应约定若承租人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租金,需支付违约金。

  明确保证金条款。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都应该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行为的发生,承租人应交给出租人一定的保证金,对于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笔者提醒广大零售户朋友,大家如需租赁房屋经营,应签订条款详细、权责明确的合同,尽可能避免争议,保障经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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