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招正品代理合作商
商家投诉→ 广告售后处理 ←

中国明清时期烟草业概况

  明清时期是中国烟草经济的孕育与成长时期。明末清初,虽然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居统治地位,但由于烟草自身的商品属性,并随着烟丝加工业专业化的发展,烟草经济也开始出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原有的自然经济结构有所松弛,烟草商品化生产初步形成。随着卷烟商品的输入,外国资本纷纷在中国投资办厂。同时为“堵塞漏危、挽回利权”,民族卷烟工业开始崛起,烟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开始显现出来。
 

一、烟草的传入与传播

据历史文献记载,烟草约在十六世纪初由西班牙人将烟草传人菲律宾,并在吕宋岛上推广种植。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福建籍水手将烟草自菲律宾的吕宋携回福建的漳州、泉州一带种植。鉴于福建沿海一带与吕宋岛有相同的环境—谷地,烟农也采用了菲律宾的栽培技术,把烟草作为水稻的补充作物,实行插移、连作。烟草传入中国不久,福建就有了自己的烟草制品马氏造之淡肉果。而且福建的烟草增长很快,产量反多于菲律宾,并“载入其国售之”。

明清的一些医书上记载烟草有祛瘴、避寒、杀虫、疗百疾等药用功效,这对烟草的传播起到一定的作用。明朝军队向云南边睡发兵,师旅深人瘴地,许多士兵染病。唯独一营安然无恙,问起原因,则是吸烟的缘故,于是传播开来。随后烟草传到江南、西南、西北、华北一带。

烟草作为一种嗜好品,其传播过程贯穿吸烟与反吸烟的对立与斗争。明代崇祯皇帝即位后就反对吸烟,曾下令禁止种植、私售烟草,违者斩首示众。然而这种严厉的规定仍旧难以阻止人们对烟草的嗜好。到了崇祯末年,蓟辽总督洪承畴以烟草可以驱寒却病为由,认为是军中不可缺少之物为由,向朝廷提出“驰禁”的请求。当时正值明朝军队与清军作战,崇祯皇帝迫于形势,取消了禁烟令。

清朝统治者在入关前,对烟草是严禁的。崇德三年(1638),皇太极正式发布禁烟令。然而这时在满族贵族中,吸烟已成为难以克服的嗜好,禁烟只是禁下不禁上。至崇德六年(1641),只好撤消禁烟令,但是仍然不准进口,只许私人自由种植烟草。

清朝统治者入关后,担扰烟草种植对粮食等农作物的造成影响,故而限制烟草生产。康熙、雍正皇帝都主张禁烟,但效果并不理想。在法轻利厚的情况下,种烟、吸烟广为流行。乾隆时期,禁烟政策稍为缓和。嘉庆皇帝即位后,不再坚持禁烟,任烟草经济自然发展。于是种烟愈加普遍,烟制品不断增多,烟草工商业迅速发展。当时烟草已传播中国每个角落,吸烟者日益普及,上自公卿大夫,下至农工商贾,遍及社会各个阶层。
 

二、烟草商品化生产初步形成

清代吸烟人口的增多,刺激了烟草的生产,烟草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北至黑龙江,南至海南岛,烟草种植遍布各个地区。最著名的是福建闽西“八邑之膏腴田地,种烟者十居三四”;闽南沿海“烟草之植,耗地十之七八”。种烟花费较多的人工、肥料,由于烟草的商品属性明显,利润高于粮食与蔬菜,因此吸引许多农民种烟。农民把相当部分的烟草作为商品出售,突破了烟草生产原有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加快了烟草商品化进程。

烟草商品化生产促进了烟草经济结构的变革,实现内部再分工,烟丝加工业开始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形成相对专业的手工业。随着商业的繁荣和市场的逐步扩大,各地烟丝加工十分普遍,特别是出产烟叶的省份更加集中。清代前期,江西、山东、广西、陕西等地的烟丝制造业十分发达,遍布城乡各地,而且许多烟丝作坊都具有一定的规模。江西瑞金烟丝作坊不下数百家,每家雇工数十人。山东济宁,每年买卖烟丝200万两白银,从事烟丝制造的雇工4000余人。各地烟丝业都有各自的产品,而福建永定条丝烟、山西曲沃旱烟、甘肃兰州水烟还是全国著名的产品。烟叶种植与烟丝加工是互相依存的,随着烟草商品化生产加深,商业资本在农村比较活跃,促进了烟草商品的流通,带动烟叶生产的发展。从事烟丝加工的烟铺在购进原料出售商品时,发生了新的交换关系,而且雇佣较多的工人,出现了资本主义关系的新因素。

随着生产、加工的发展,烟草贸易及市场逐步扩大。早在鸦片战争前,中国烟草的种植业和手工业已经明显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要求的规模发展。在布局上形成了主要产区和非主要产区,在产品上又有名牌和非名牌之分。这就为商业资本的活跃提供了条件,烟草的贩运与销售成为商业活动的中心。当时烟草贸易中,形成了一批像福建漳州、泉州、湖南衡阳、湖北汉口、山东济宁、甘肃兰州、四川中坝等大大小小的商品集散中心。地区间的交流十分活跃,如产于福建漳州石马的乌厚烟,在郑成功收复台湾时供应军队,成为大陆与台湾烟制品交易往来的开端。康熙年间,福建、浙江的烟丝普遍销售台湾,并在乾隆年间达到高峰。

清代烟草对外贸易也十分活跃,清初黑龙江的中俄边境“互市”中,烟草就作为中国的一种产品,与俄罗斯进行易货贸易。鸦片战争以后,由于西方列强的人侵,使正在缓慢向资本主义发展的中国烟草业,开始向半封建、半殖民地化演变。一方面大量外国工业品倾销中国;另一方面中国逐步变成外国工业的原料供应地。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和工业品原料除了丝、茶等大宗商品以外,烟草所占的比例逐步上升。当时出口烟叶多运到上海,然后再销往英国、美国、日本等地。烟叶出口的量不断增加,同治六年(1867),烟叶出口为1450担;到光绪二十年(1894)烟叶出口达到113886担。
 

三、卷烟工业的初步建立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已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随着外国资本的侵入,中国封建经济开始解休,给烟草工业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同时,西方列强为加速外国商品和资本的侵入,强迫中国签定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道光二十二年(1842),清政府被迫签定《中英江宁条约》(即《南京条约》),开放五口通商口岸,对外实行协定关税。咸丰十年(1860),中国与英、法、美、俄分别签定了《天津条约》,明确进口货物“值百抽五”的税收原则。低关税政策为外国烟草制品进入中国打开了方便之门。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卷烟机的发明使西方卷烟工业发生了一场革命。八十年代初期,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开始大规模使用机器生产卷烟。成书于光绪十年(1884)的张熹《津门杂记》记载:“紫竹林通商埠头,粤人处此者颇多。原以为广东通商最早,得洋气之先,类多效法泰西所为也。尝以纸卷香烟而吸食之…”,此时卷烟已经传入中国。光绪十一年(1885),美国烟草大王詹姆斯·杜克在纽约创办杜克父子烟草公司,不久与其他4家烟草公司联合开办美国烟草公司,控制了美国90%的卷烟产销,并开始进入欧洲及亚洲市场。光绪十四年(1888),上海美商老晋隆洋行开始输人美国烟草的“品海”、“小美女”卷烟。翌年,老晋隆洋行取得美国邦萨克卷烟机在中国的经销专利权,引进卷烟机,在中国制造香烟。同时大量卷烟从上海、天津、牛庄(营口)、长江各港口输人中国。清末外国卷烟输入,每年不下20万箱。

光绪二十一年(1895),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被迫签定了《马关条约》,允许外国资本在中国设立工厂。从此,外国资本主义由商品输出转为资本输出。进人二十世纪以后,卷烟工业逐步发展起来。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希腊等国纷纷在中国通商口岸投资设厂。光绪二十八年(1902),美国烟草公司等5家烟草公司与英国帝国烟草公司经过一系列市场竞争,两败俱伤,遂达成协议,双方各自退出对方市场,联合出资成立国际烟草托拉斯组织——英美烟公司,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同年,该公司利用其按控股的上海浦东美国纸烟公司工厂和美商老晋隆洋行在中国开始进行经济活动,随后又在汉口、沈阳建立烟厂,逐步扩大卷烟制造能力。

在外国烟草资本进入中国的同时,民族资本卷烟工业也开始崛起。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省政府在保定筹备北洋烟草公司,试制国产卷烟,得到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的嘉奖。翌年,在清廷北洋大臣兼直隶总督袁世凯的支持下,北洋农务局与北京工艺商局在天津结成官商合办的北洋烟草有限公司,正式生产“龙球”、“双龙地球”、“地球”牌卷烟。此后天津、北京、上海、烟台、汉口先后开办了30多家民族资本的卷烟厂。光绪三十年(1904),美国政府胁迫清政府续签《限禁来美华工保护寓美华人条约》,由此遭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爆发全国反美爱国运动,“不吸美国烟”成为人们的呼声,促进了民族卷烟工业的兴起。光绪三十一年(1905),旅日华侨简照南集资10万港币在香港成立广东南洋烟草公司,次年生产“白鹤”、“飞马”、“双喜”等牌香烟,受到市场欢迎。但因卷烟制造技术不精,并受到英美烟公司产品的竞争与倾压,光绪三十四年(1908)被迫清理拍卖。宣统元年(1909),简照南在叔父简铭石的支持下,以港币13万元的投资资本,易名广东南洋兄弟烟草公司,重整旗鼓,继续营业。并且改良制造技术,提高质量,以国货吸引消费者,使产品受到欢迎,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成为民族卷烟工业的代表。

清代民族卷烟工业处于成长阶段,在与英美烟草托拉斯的竞争当中,受到严重打击和摧残。其原因除技术落后、管理经验不足、资金薄弱外,还在于中外税收政策上的不平等。
 

四、烟草税收制度的形成

中国烟类征税由来已久。《明实录》记载:“崇祯十二年(1643)十月,弛禁兴贩烟酒,听从民便,须加等纳税,不遵者,仍依律治罪。”清代把烟草视同百货,在常关税中征收,税率在2~5%之间。《盛京通志》记载:“康熙十九年(1680),奉户部文征收烟税每斤二厘,二十二年十一月停止。”类似记载,还见于浙江《金华府志》、江西《黎川县志》等志书,表明当时征收烟税已成为普遍现象。咸丰年间(1851~1862),各省兴办厘金,烟税列于百货厘金之中,按照各省规定的厘金捐率征税。中日甲午战争后,洋务派人物马建忠、薛福成、郑观应、王韬、盛宣怀纷纷提出征收加重烟税的主张。自光绪十四年(1888)开始,清政府为筹措赔款,连续四次对烟酒厘金加成征收,使之逐步向烟酒专税方向发展。光绪二十八年(1902),直隶省开征了烟酒专税,并为其他行省效仿。当时中外卷烟税率不一,凭借不平等条约,英美烟公司在中国制造的卷烟,仅纳5%的海关税及2-5%的子口税,持运单进人内地免纳税厘;相反华商卷烟,原辅材料进口时已交纳关税,而在内地还需要逢关纳税,遇卡完厘,税金在15%左右。中外烟税的不平等,也是民族卷烟工业竞争失败的原因之一。
 

由于外国烟草制品的大量输人和国际烟草托拉斯的垄断,引起了朝廷和社会的重视。宣统元年(1909),清廷为抵制“利权外漏”,准备筹备中国烟草公司,酝酿烟草专卖制度。清廷主管财政的度支部大臣还专门咨询开办过卷烟厂的邮传部大臣盛宣怀。盛宣怀在回信中,就世界各国的专卖事例,阐述了实行烟草专卖,增加税收的一设想。虽然这次专卖筹划未能实施,却为民国时期实行烟酒公卖提供思想基础。

 

延伸阅读:

推荐阅读


本站为交流学习站点,所有发布的信息只供参考,不欢迎未成年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