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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盘”有风险 卖烟需注意

 


案例

  2017年11月25日,某县烟草专卖局在开展卷烟市场整治时,在一零售户店中查获大量假私非烟。稽查人员发现,该店系11月新办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发证日期为11月22日。按当地烟草公司的订货发货流程,该店尚未正式订货,那该店的烟从何而来呢?

  经店主小谢解释,原来该店是小谢从别人手中接过来的,11月刚完成转让手续。原店主留下一批卷烟未销售,就一并转让给小谢了。小谢表示自己新办证,不懂法,以为有证即可卖烟,谁知当了回“冤大头”。

  最终,该县局对小谢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销售无标志国外卷烟、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解析

  目前,个体户、企业转让或合并的情况越来越常见,而卷烟市场参与主体的变更,往往会带来法律上的一系列问题。就本案来说,小谢全盘接手店铺的转让,是有法律风险的。虽然他已按法定程序申请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是根据《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小谢只能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如果他销售上家遗留的卷烟,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小谢作为刚入行的新人,无法鉴别卷烟真假,一旦上家遗留有假烟或走私烟,受到的处罚则会更加严厉。

  所以,请着手店铺转让的“接盘侠”们谨记,一切卷烟经营行为都应遵守《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须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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