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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还能继续经营卷烟吗?

  山东临沂市兰山区零售户贾先生问:我经营一家烟酒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段时间,我因违法经营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请问我还能继续经营卷烟吗?

  兰山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张超答:《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工商营业执照;(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九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的,烟草专卖局可以取消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一)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二)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零售户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服务的前提。零售户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属于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剥夺了商事主体身份,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失去了存续的前提。由于您的营业执照已被吊销,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取消您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因此您不能继续经营卷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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