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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驼队、水客购入"烟弹" 贩卖3000条被定非法经营

  贩卖“烟弹”3000条被定非法经营

    

    查获的部分“烟弹” 

  “烟弹”是“新型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俗称。将“烟弹”放进烟具内,加热即可使用,因号称“不产生烟灰”而受到众多年轻烟民青睐。目前,国内尚未生产销售,烟草主管部门也并未许可进口,私自售卖“烟弹”属违法行为。即使如此,仍有很多人铤而走险,通过“驼队”“水客”等途径从国外大量购入“烟弹”在国内售卖,赚取高额差价。3月26日,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私卖“烟弹”的杨军被该区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上线“供货”的4人也被提起公诉。 

  刚过而立之年的杨军,前几年从东北来到青岛打工,并在此成家。结婚后他一直没有固定工作,每月要承担巨额房贷、车贷,生活压力较大。2018年2月,杨军在网上看到有明星抽“烟弹”,想到这个在国内并不常见,是个赚钱商机,而且自己干过微商,有一定的客户基础,好好经营一定能赚钱。但是,“烟弹”在国内禁止出售,从哪里能弄到呢?他开始从网上寻找售卖信息,最终锁定一名叫庞中坤的人。 

  庞中坤居住在新疆霍尔果斯,这里是中哈贸易合作区所在地。一次偶然机会,他在合作区看见有人买卖“烟弹”,于是在微信、微博里发了“烟弹”的相关图片及信息。很快,杨军就跟他联系了。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合作卖“烟弹”。 

  杨军负责找客户、下订单,然后将“烟弹”口味、数量、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内容发给庞中坤,庞中坤再到中哈合作区购买。由于“烟弹”不能带出贸易合作区,庞中坤就找驼队的骆驼客带出来,然后通过快递给客户发过去。 

  运送“烟弹”有风险,必须找可靠的快递员。“我一般都是找魏少凯给我发快递。按照规定,烟草制品一次只能发两条。我提供给魏少凯高于正常运送费的价格,让他大批量把‘烟弹’发出去。”庞中坤说。 

  就这样,从供货、运输到销售,贩卖“烟弹”小团伙成立了。干了一段时间,庞中坤因为工作忙,暂时搁置了这项“生意”,刚挣点钱的魏少凯着急了。他带着刚出狱不久的好友吴晓楠找到庞中坤,称他和吴晓楠负责购买及发送“烟弹”,庞中坤只负责和杨军联系就行。 

  “从合作区往外每人每次只能带两条‘烟弹’,要想大批量往外带,只能找驼队。”魏少凯说。为了从合作区里顺利运出“烟弹”,吴晓楠和魏少凯找到了一个叫朱立的男子。朱立常年在合作区活动,认识人多,由他负责联系哈萨克斯坦国家的驼队运送“烟弹”。 

  具体交易流程,一般是庞中坤从杨军那里拿到订单信息,通知吴晓楠和魏少凯,由他们到合作区按订单要求买好“烟弹”,再由驼队把“烟弹”带出来交给朱立,朱立收集起来再交给吴晓楠和魏少凯。魏少凯利用快递内部人员便利,将“烟弹”运送给杨军联系好的客户。 

  整个交易、洽谈过程基本通过微信聊天来完成,资金往来也是利用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方式进行,无需见面交易。 

  截至2018年6月案发,朱立共帮助吴晓楠和魏少凯运输25箱(每箱50条)左右“烟弹”,并按照每条26元的价格收取运输费用。“我还直接卖给他们20箱‘烟弹’,每条价格140元到155元钱不等。”朱立说。 

  拿到“烟弹”后的吴晓楠和魏少凯再以170元至180元的价格卖给杨军。对于赚取的差价,庞中坤、吴晓楠和杨军三人一次一结,平均分配。至于销售末端的杨军,在朋友圈里的售卖价格是200元左右。据调查,杨军从庞中坤等人手里购进并贩卖“烟弹”达3000余条,非法经营数额达5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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